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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治疗垂体手术无效或不能治疗的成年库欣病患者
主要成份是4-[(5R)-6,7-Dihydro-5H-pyrrolo[1,2-c]imidazol-5-yl]-3-fluorobenzonitrile磷酸二氢
化学结构式为:
(1)开始给药2 mg,每日两次,随餐或不随餐服用都可
(2)最初,根据皮质醇的变化率、个体的耐受性和库欣病的体征和症状的改善,每日滴定剂量为1-2毫克,2次,频率不高于每2周一次
(3)如果患者耐受每日两次10 mg的剂量,并且24小时尿游离皮质醇(UFC)水平继续高于正常上限,则可进一步滴定每2周两次5 mg
(4)维持剂量在2 mg到7 mg之间变化,每天两次;建议的最大维持剂量为30 mg,每天两次
(1)如果尿游离皮质醇水平低于目标范围,皮质醇水平迅速下降,和/或患者报告有低皮质醇症症状,则减少或暂时停止,必要时应开始使用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
(2)如果血清或血浆皮质醇水平低于目标范围,且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则停止,并给予外源性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
(3)如果治疗中断,当皮质醇水平在目标范围内且患者症状得到解决时,以较低剂量重新启动治疗
(1)对于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2)由于尿液游离皮质醇排泄减少,监测中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尿游离皮质醇水平
(1)轻度肝损害患者(Child-Pugh A)不需要调整剂量
(2)对于中度肝损害(Child-Pugh B)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1 mg,每日2次
(3)对于患有严重肝损害的患者(Child-Pugh C),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晚上1 mg,每日一次
(4)所有肝损害患者在进行剂量滴定时,可能需要更频繁地监测肾上腺功能
如果漏服一剂计划剂量的本品,不需要再补服,下一次按原间隔时间用药
(1)过量服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低皮质醇血症,低皮质醇血症的体征和症状可能包括恶心、呕吐、疲劳、低血压、腹痛、食欲不振、头晕和晕厥
(2)如果怀疑服用过量,应暂时停止服用,并应检查皮质醇水平,如有必要时,应开始补充皮质类固醇
(3)可能需要密切监测,包括监测QT间期、血压、葡萄糖、液体和电解质,直到患者的病情稳定
1.显著不良反应: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QT延长、肾上腺激素前体和雄激素的升高
2.其他不良反应:胃肠道疾病(恶心、呕吐、腹胀、腹泻)、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垂体瘤体积的变化
3.实验室检查异常: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减少、肝功能检查升高
(1)皮质醇的降低会导致恶心、呕吐、疲劳、腹痛、食欲不振、头晕
(2)血清皮质醇的显著降低可能导致低血压、电解质水平异常和低血糖
(3)低皮质醇血症可在持续治疗期间随时发生,评估患者的低皮质醇血症的诱发原因(感染、身体压力等)
(4)在持续治疗期间,定期监测24小时的无尿皮质醇、血清或血浆皮质醇,以及患者的体征和症状
(5)如果尿游离皮质醇水平低于目标范围,皮质醇水平迅速下降,和/或患者报告有低皮质醇症症状,则减少或暂时停止
(6)如果血清或血浆皮质醇水平低于目标范围,且患者有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则停止并给予外源性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
(7)当尿液游离皮质醇、血清或血浆皮质醇水平在目标范围内,且/或患者症状已得到缓解时,以较低剂量重新启动
(1)可能导致心律失常
(2)在开始持续期治疗前,进行心电图检查以获得基线QT间期测量,并监测之后对QT间期的影响
(3)在开始治疗前纠正低钾血症和/或低镁血症,并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
(4)在QT间期> 480 ms增加的情况下,考虑暂时停止使用
(5)对于有QT延长危险因素(如先天性长QT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动缓、未纠正的电解质异常和已知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并考虑更频繁的心电图监测
(1)本品可以阻断皮质醇的合成,并可能增加皮质醇和醛固酮前体(11-脱氧皮质醇和11-脱氧皮质酮)和雄激素的循环水平
(2)监测接受本品治疗的低钾血症、高血压恶化和水肿的患者
(3)如果低钾血症持续存在,考虑添加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可能有必要减少剂量或停药剂量
(4)告知患者与高雄激素血症相关的症状(多毛症和痤疮),建议他们在发生这些症状时联系医生
(以上资料参考自FDA美国药监局Isturisa说明书英文版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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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