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临床招募>
初治肝癌|片仔癀+达伯舒+达攸同联合用药
招募中
招募中
初治肝癌|片仔癀+达伯舒+达攸同联合用药
适应症:晚期初治肝癌
推荐级别:
全星 全星 全星 全星 全星
登记号:
暂无
项目用药:
片仔癀联合达伯舒(信迪利单抗注射液)+达攸同(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药物类型:
靶向药 、免疫药 、中成药
试验分期:
IV期
人数:
10
年龄:
18 周岁≤年龄≤80 周岁
截止日期:
2025年07月05日
免费咨询
项目介绍
用法
入选条件
排除条件

仔癀联合达伯舒(信迪利单抗注射液)+达攸同(贝伐珠单抗注射液)治疗晚期肝细胞癌



片仔癀片

每日 3 次,均于饭后服用。用药时间不超过 2 

达伯舒(信迪利单抗注射液)每个给药周期为 21 天。基础用药:每3周1次,用药时间不超过 2 年。
达攸同(贝伐珠单抗注射液)每个给药周期为 21 天。基础用药:每3周1次,用药时间不超过 2 年。


1. 18 周岁≤年龄≤80 周岁,性别不限;

2. 符合《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 年版),临床诊断标准和/或经过病理组织/细胞学检查确诊的晚期肝细胞癌(HCC)患者;

3.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 1.1 版要求该可测量病灶螺旋 CT 扫描长径≥10mm 或肿大淋巴结短径≥15mm), 或经过局部治疗后明确进展(基于 RECIST V1.1 标准) 的可测量病灶;

4. 中医辨证为瘀毒蕴结证;

5. 既往未接受过任何针对原发性肝细胞癌的全身性系统治疗(包括全身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生物治疗以及联合治疗等),肝癌根治术后接受辅助治疗的患者需满足治疗结束时间距离筛选期间隔≥6个月复发且未接受过系统治疗;

6. 原发性肝细胞癌不可切除且不适合局部治疗,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 (BCLC 分期)B 期、C 期且中国肝癌临床分期(CNLC 分期)Ⅱb、Ⅲa、Ⅲb 期;

7. Child-Pugh 肝功能评级:A 级或较好的 B 级(≤7 分);

8. 入组时预期生存时间大于 3 个月;

9. 入组前 1 周内 ECOG PS 评分:0-1 分;

10. 育龄期女性患者或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在整个治疗期及末 次用药后 90 天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1.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获得实验室检查前 14 天内未给予任何血液成分、细 胞生长因子、输注白蛋白制剂纠正治疗),即符合下列标准:

1)血常规:a)血红蛋白≥90g/Lb)中性粒细胞≥1.5×10^9 /Lc)血小板计数≥75×10^9 /L

2)肝功能:ALT AST5.0×正常范围上限(ULN),血清白蛋白≥ 28g/L;总胆红素( TBIL )≤2×ULN;碱性磷酸酶(ALP)≤5×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4)尿常规检测尿蛋白<2+);若基线时尿蛋白≥2+),24 小时尿蛋 白定量必须≤1.0g; (5)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6)心脏超声心动图: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2.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1. 既往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纤维板层肝细胞癌、肉瘤样肝细胞癌、肝胆 管细胞癌、混合型肝癌等;

2. 有肝性脑病病史,或有肝移植病史;

3. 门静脉癌栓累及主干和左右分枝,或同时累及主干和肠系膜上静脉,或有 下腔静脉癌栓或心脏受累者;

4. 在首次给药前 5 年内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者,不包括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 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

5.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中度或重度腹水或有临床症状需要引流的胸水、 腹水、心包积液;

6.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存在既往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 NCI CTCAE 5.0 0 级或 1 级的毒性(不包括脱发、非临床显著性和无症状性实验室异常);

7. 首次给药前 4 周之内接受过针对肝癌的局部治疗;或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 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接受过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 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除外为控制胸水或腹水等局部使用);

8. 急性或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者,乙型肝炎病毒 (HBVDNA>2000IU/ml 10^4 拷贝/ml;丙型肝炎病毒(HCVRNA>10^3拷贝 /ml;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与抗 HCV 抗体同时阳性;经过抗病毒治疗低于上述标准者且研究期间愿意继续接受抗病毒治疗者可入组;

9.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CNS)和/或癌性脑膜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可以参加研究,前提是临床稳定至少 2 周,没有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证据,且研究药物给药前 14 天停用类固醇。这个定 义中稳定的脑转移应该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确定。无症状性脑转移受试者(即没有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且无病变>1.5cm)可以 参加,但需要作为疾病部位定期进行脑部影像学检查;

10.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门静脉高压导致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出血事件。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已知内镜检查存在重度静脉曲张。有门静脉高压证据,经研究者评估出血风险高;

11. 筛选前 3 个月发生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包括需要输血治疗、手术或局部治疗、持续药物治疗;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正在接受溶栓治疗;

12. 筛选前 6 个月内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 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肺动脉栓塞、深静脉血栓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经过常规抗凝治疗后血栓稳定者除外。允许预防性使用小 剂量低分子肝素(如依诺肝素 40 mg/天);

13.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连续 10 天使用阿司匹林(>325mg/天) 或其他已 知可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双嘧达莫或氯吡格雷等;

14. 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经规范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15. 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 II-IV 级),症状性或控制不 佳的心律失常。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病史或筛查时校正的 QTc>500 ms 使 用 Fridericia 法计算);

16.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腹腔脓肿、 肠梗阻病史(包括需要肠外营养的不完全肠梗阻),广泛肠切除(部分结肠切除或广泛小 肠切除,并发慢性腹泻)、克罗恩氏病、 溃疡性结肠炎或长期慢性腹泻;

17. 既往和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肺部疾病;

18. 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TB),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或者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者;人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者(HIV 1/2 抗体阳性),已知的梅毒感染需要治疗者;以 及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有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

肺炎并发症而住院治疗;

19. 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皮质 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允许使用替代疗法(例 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 等)。已知的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仅存在自身免疫抗体阳性的患者需根 据研究者判断确认是否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

20. 首次给药 4 周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排除以下情况:

1) 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

2) 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 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3) 因预防过敏反应或治疗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疾病的呼吸困难症 状临时(≤7 天)使用糖皮质激素;

21. 首次给药前 4 周之内接受过重大的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 者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首次给药之前 7 天内接受过组织穿刺活 检或其他小外科手术,以静脉输液为目的的静脉穿刺置管除外;

22. 既往接受过任何抗 PD-1 抗体、抗 PD-L1/L2 抗体、抗 CTLA4 抗体,或其 他免疫治疗。既往接受过抗 VEGF /VEGFRRAFMEKPDGFRFGFR 等信号通路的靶向治疗者;

23. 已知对于任何达伯舒®和达攸同®成分过敏者;或既往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过严重过敏反应者,或既往对片仔癀的已知成分过敏者;

2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的治疗;

25. 首次给药前 4 周之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

26. 妊娠或哺乳的女性患者;

27. 任何其他疾病,代谢紊乱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接受 研究药物治疗,或将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状况,或 影响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发布时间:2024-07-05 15:31:24
肝癌临床招募

肝癌相关药品

相关问答
相关资讯
查看更多
Copyright© 2022 1blv.cn 药队长 版权所有
备案图标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2730号 京ICP备17022811号-1
头部背景.jpg 寻找药品.jpg

服务保障

关于药队长

底部banne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