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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改善调节性眼睛疲劳,特别是在改善微动调节功能异常方面具有一定疗效。
呈红色澄明的无菌水性点眼剂。
建议每次点眼1~2滴,每日3~5次;剂量可依据患者具体症状进行适当增减。
本品在临床使用中可能出现局部副作用,应予以密切观察;当出现异常反应(包括过敏及其他不良反应)时,应考虑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调节机能改善点眼剂的“其他副作用”出现频率未予明确说明。
隐形眼镜使用:本品含有苯扎氯铵,可能吸附于软性隐形眼镜上,故隐形眼镜使用者应在点眼前摘除,点眼后至少间隔5~10分钟后再重新配戴。
防止药液污染:点眼时应避免容器尖端直接接触眼部,以防药液污染。
合用其他点眼剂:若需同时使用其他点眼剂,建议间隔至少5分钟后再行使用。
患者指导:药剂交付时应向患者充分说明上述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
【孕妇】仅在评估治疗益处大于潜在风险时考虑使用。
【哺乳期女性】在综合评估治疗益处与母乳喂养利弊后,决定继续或暂停授乳。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儿童使用】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老年人使用】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肾功能损害】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肝功能损害】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