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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适用于:
转移性乳腺癌:用于治疗在联合化疗失败后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既往治疗应包括蒽环类药物,除非临床上有禁忌。
非小细胞肺癌(NSCLC):作为一线治疗,与卡铂联合用于无法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胰腺癌:作为一线治疗,与吉西他滨联合用于转移性胰腺腺癌患者。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为白色至黄色无菌冻干粉末,每瓶含100mg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配制后每毫升悬浮液含5mg紫杉醇。
转移性乳腺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是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感觉神经病变、ECG异常、疲劳/虚弱、肌痛/关节痛、AST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贫血、恶心、感染和腹泻。
NSCLC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脱发、周围神经病变、恶心和疲乏。
胰腺腺癌中最常见(≥20%)的不良反应是中性粒细胞减少、疲乏、周围神经病变、恶心、脱发、周围水肿、腹泻、发热、呕吐、食欲下降、皮疹、脱水。
感觉神经病变具有剂量和给药方案依赖性。如果发生≥3级感觉神经病变,暂停注射用紫杉醇治疗,直至转移性乳腺癌消退至1级或2级,或直至NSCLC和胰腺癌消退至≤1级,随后在所有后续疗程中减量...【详情】
【哺乳期女性】尚无紫杉醇在母乳中的数据。治疗期间及治疗后2周内不建议哺乳。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紫杉醇可能影响生育能力。男性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儿童使用】尚未确定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年人使用】老年患者可能更容易出现某些副作用,如骨髓抑制、周围神经病变和关节痛。需密切监测老年患者的副作用。
【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针对重度肾功能损害或终末期肾病,尚无足够数据支持剂量调整。
【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需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
中性粒细胞减少:基线中性粒细胞计数<1,500cells/mm³的患者禁用。
严重过敏反应:对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禁用。
紫杉醇的代谢主要由CYP2C8和CYP3A4酶催化。与CYP2C8或CYP3A4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时需谨慎,可能会影响紫杉醇的暴露和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