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伐普坦是一种选择性血管加压素V2受体拮抗剂,用于治疗特定类型的低钠血症。
(1)托伐普坦适用于临床上显著的高血容量性或等血容量性低钠血症。
(2)具体包括血清钠低于125mEq/L,或低钠血症程度较轻但伴有症状且经限液治疗无效的患者。
(3)常见病因包括心力衰竭、抗利尿激素不适当分泌综合征以及肝硬化等。
该药不适用于需要紧急升高血钠以预防或治疗严重神经系统症状的患者。
托伐普坦禁用于以下患者:常染色体显性多囊肾病患者(除非在FDA批准的REMS项目下);无法感知或响应口渴感的患者;低血容量性低钠血症患者;无尿症患者;对托伐普坦或其任何成分过敏者。
(1)禁止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用,例如酮康唑、克拉霉素、利托那韦等。
(2)这些药物会显著升高托伐普坦的血药浓度,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1)患者在服用托伐普坦期间应避免饮用葡萄柚汁。
(2)葡萄柚汁可抑制CYP3A代谢酶,导致托伐普坦的血药浓度升高约60%至90%,增加毒性风险。
建议告知育龄女性该药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如怀孕或计划怀孕应及时告知医生。
由于可能对哺乳婴儿造成严重不良反应(如高钠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建议女性在服药期间不要哺乳。
目前不推荐用于18岁以下人群。
年龄对托伐普坦的血药浓度无显著影响。
(1)轻中度及重度肝功能损害对托伐普坦的暴露量无临床显著影响。
(2)但由于肝脏损伤后的恢复能力可能受损,建议避免在存在基础肝病(包括肝硬化)的患者中使用。
(3)治疗时间限制在30天以内,以降低肝损伤风险。
(1)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并无必要。
(2)但对于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min的患者,缺乏临床试验数据,且药物提升血钠的效果可能丧失,因此不推荐使用。
(3)无尿症患者禁用。
适用于治疗有临床意义的高血容量和低血容量性低钠血症(血清钠<125mEq/L或症状不明显且无法通过限制输液纠正的低钠血症)的治疗,包括心力衰竭和抗利尿激素不当综合征(SIADH)患者。
使用限制:
需要紧急干预提高血清钠以预防或治疗严重神经系统症状的患者不应使用托伐普坦治疗。尚未证实使用托伐普坦提高血清钠会对患者的症状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