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药物不仅能最大化其抗癌疗效,还能帮助减少潜在的副作用风险。卢比替定通常通过静脉注射给药,具体的剂量和疗程需根据患者的体表面积、整体健康状况以及治疗反应进行调整。
卢比替定的推荐剂量为3.2mg/m²,通过静脉输注给药,每次输注时间为60分钟,每21天为一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治疗开始前,患者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应≥1,500cells/mm³,血小板计数应≥100,000/mm³。
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卢比替定的剂量应进行调整。首次剂量减少至2.6mg/m²,第二次剂量减少至2mg/m²。若患者无法耐受2mg/m²或需要超过两周的剂量延迟,应永久停用卢比替定。
剂量调整方案如下:
若出现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任何级别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应暂停卢比替定,直至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级,随后以减量剂量恢复治疗。
若出现3级伴有出血或4级血小板减少,应暂停卢比替定,直至血小板计数≥100,000/mm³,随后以减量剂量恢复治疗。
若出现2级肝毒性,应暂停卢比替定,直至恢复至≤1级,随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若出现≥3级肝毒性,应暂停卢比替定,直至恢复至≤1级,随后以减量剂量恢复治疗或永久停用。
若出现2级横纹肌溶解,应暂停卢比替定,直至恢复至≤1级,随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若出现≥3级横纹肌溶解,应永久停用卢比替定。
若出现2级其他不良反应,应暂停卢比替定,直至恢复至≤1级,随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若出现≥3级其他不良反应,应暂停卢比替定,直至恢复至≤1级,随后以减量剂量恢复治疗或永久停用。
避免卢比替定与强CYP3A抑制剂联合使用。若无法避免,应将卢比替定剂量减少50%。在停用强CYP3A抑制剂5个半衰期后,可将卢比替定剂量恢复至原剂量。
建议在输注前使用以下药物进行止吐预防:
皮质类固醇(如地塞米松8mg静脉注射或等效药物)
5-HT3受体拮抗剂(如昂丹司琼8mg静脉注射或等效药物)
卢比替定为危险药物,需遵循特殊处理和处置程序。配制时,向4mg冻干粉瓶中加入8mL无菌注射用水,摇匀至完全溶解。配制后的溶液应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无可见颗粒。根据体表面积计算所需剂量,并通过中心静脉或外周静脉输注。输注液可在室温或2°C-8°C下储存,最长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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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3年7月28日,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