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博利珠单抗的适应症相当广泛,主要用于治疗多种类型的癌症,包括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等。患者在使用帕博利珠单抗时,应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进行。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以及成人和儿童(12岁及以上)IIB、IIC或III期黑色素瘤患者完全切除后的辅助治疗。
(1)帕博利珠单抗与培美曲塞和铂化疗联合应用,适用于无EGFR或ALK基因组肿瘤异常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2)帕博利珠单抗与卡铂和紫杉醇或紫杉醇蛋白结合物联合用于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3)帕博利珠单抗作为一种单药,适用于不适合手术切除或明确需要放化疗III期,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的试验确定的表达PD-L1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同时无EGFR或ALK基因组肿瘤异常。
(4)帕博利珠单抗作为一种单药,适用于治疗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的试验确定其肿瘤表达PD-L1、在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在接受帕博利珠单抗-L1(TPS≥1%)前,患有EGFR或ALK基因组肿瘤异常的患者应在FDA批准的针对这些异常的治疗中出现疾病进展。
(5)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可切除(肿瘤≥4cm或淋巴结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联合含铂化疗作为新辅助治疗,在手术后继续作为单药辅助治疗。
(6)帕博利珠单抗作为一种单药,适用于IB期(T2a≥4cm)、II期或IIIA非小细胞肺癌的成人患者在切除和基于铂的化疗后的辅助治疗。
(1)帕博利珠单抗与铂和氟尿嘧啶(FU)联合用于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复发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NSCC)患者的一线治疗。
(2)帕博利珠单抗作为一种单药,适用于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复发性HNSCC患者的一线治疗,根据FDA批准的试验确定其肿瘤表达PD-L1。
(3)帕博利珠单抗作为一种单药,适用于治疗在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复发性或转移性HNSCC患者。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经典霍奇金淋巴瘤(cHL)的成年患者,以及难治性cHL或在2个或更多疗程后复发的cHL儿童患者。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治疗患有难治性原发性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的成人和儿童患者,或在2次或更多既往治疗后复发的患者。不建议用于治疗需要紧急细胞减灭治疗的PMBCL患者。
(由于帕博利珠单抗的药物适应症内容过多,详情可参见药物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