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18周岁;
2.组织或细胞病理学证实的不可切除、复发或转移性(AJCC2017年第8版TNM分期IV期)胆道恶性肿瘤,至少一线化疗失败或不能耐受一线化疗(需至少接受过两个周期的化疗),新辅助/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进展/复发可以入选;
3.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
1.既往接受过选择性泛FGFR小分子抑制剂或FGFR抗体药物治疗;
2.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前4周内接受过系统或局部抗癌治疗包括化疗(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除外)、放疗、激素、靶向药物或生物免疫治疗;
3.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4.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受试者的磷酸盐水平在干预治疗下持续大于ULN;
5.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的受试者;
6.已知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经治疗后稳定≥4周可以入选;
7.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8.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病史,2个月内有门脉高压征象导致胃底食道静脉出血,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出血倾向;
9.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或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
10.存在间质性肺病、肺栓塞、深静脉栓塞病史(I期剂量递增阶段);
11.在服用研究药物之前6个月内有脑卒中或颅内出血病史;
12.有器官移植史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病史(I期剂量递增阶段);
13.可能增加眼部毒性的任何角膜或视网膜异常;
14.乙型肝炎病毒负荷、活动性丙型肝炎、HIV感染;
15.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1级以上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可以控制的恶心、呕吐);
16.妊娠或哺乳期女性、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2周内避孕的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
17.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