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愿签署参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相关访视及流程;
2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的男性或女性;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IIIB期及IIIC期)或转移性(IV期)非鳞状细胞型NSCLC(肺癌分期标准参照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肺癌分期第8版);
4 肿瘤组织经由具有经临床实验室改进法案修正案(CLIA)、国际标准化组织/独立伦理委员会(ISO/IEC)、美国病理学家学会(CAP)认可(或其他同等认证)的当地实验室或申办者指定的中心实验室经二代测序(NGS)检测书面证实EGFR Ex20ins阳性。
5 根据RECIST v1.1进行评估,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脑部病灶不纳入可测量的靶病灶);
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两周内无疾病恶化且ECOG PS评分0-1分;
7 预计生存期超过12周;
8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癌NSCLC的系统性治疗。
9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
10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妇女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1 接受过以下治疗:
1) 既往接受过针对EGFR Ex20ins的TKI治疗,包括但不限于PLB1004、波奇替尼、mobocertinib、CLN-081、BDTX-189、YK-029A、舒沃替尼、伏美替尼;
2)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治疗;
3)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和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多药和毒物外排蛋白(MATE)转运体底物二甲双胍;
4)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1周内和研究期间需要使用细胞色素P450 3A4酶(CYP3A4)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5)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免疫抑制药物;
6)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胸腔镜活检和纵隔镜检查除外,可在手术1周后入组;
7) 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针对肺野和全脑或给药前2周接受过其他部位(除外肺野和全脑)的放射性治疗,为减轻疼痛对骨转移病灶进行的姑息性放疗除外;
2 合并携带以下EGFR突变类型:Exon19del、L858R、T790M、G719X、S768I或L861Q;
3 存在脊髓压迫、脑膜转移、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CNS疾病;
4 研究者评估存在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包括但不限于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5 随机前,未从既往化疗、手术、放疗等抗肿瘤治疗的任何毒性和/或并发症中恢复,即未降至≤1级,脱发和无法恢复的永久性放射性损害除外;
6 患有其他恶性肿瘤;
7 具有凝血功能障碍或出血倾向;
8 伴有严重的心脏疾病;
9 在静息状态下,根据Fridericia公式进行计算,筛选期三次心电图平均校正的QT间期(QTcF)>470 ms;
10 存在任何有可能增加QT间期延长风险的因素;
11 存在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治疗后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12 角膜炎或溃疡性角膜炎发病期;
13 既往有间质性肺病、药物性间质性肺病或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目前仍需接受治疗或仍存在的活动性肺间质病变;
14 存在活动性感染;
15 吞咽困难,或患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服用或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