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PCNSL患者:现在或两年内有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PCNSL患者:CNS外有病灶[眼部除外]或累及脑干。
2 两年内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患者,但是临床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癌、乳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和甲状腺肿瘤除外。
3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接受过其它药物或治疗方法:4周内接受过中草药[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抗肿瘤治疗(如西黄丸、复方斑蝥胶囊、消癌平片、康艾注射液、艾迪注射液等);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和重大手术等抗肿瘤治疗(注:亚硝基脲类为6周内);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接受过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如美罗华至少洗脱15天;维奈克拉至少洗脱6天;硼替佐米至少洗脱22天;BTK抑制剂[伊布替尼、泽布替尼、奥布替尼等]、来那度胺至少洗脱24小时);4周内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相当量:强的松≥20
mg/d)连续使用超过14天,允许其他途径的局部外用(如喷鼻、吸入)或临时(治疗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炎)糖皮质激素的使用;PCNSL患者,每日需要使用>8mg地塞米松或等效药物控制CNS病情,或用药前14天内持续使用全身性肾上腺皮质激素用以控制非CNS疾病;5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使用过单克隆抗体偶联药物(ADC)治疗、100天内接受过CAR-T或CAR-NK细胞治疗、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12个月内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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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服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如药物、疫苗、器械等),但ADC类药物要求5周内、CAR-T或CAR-NK细胞治疗要求100天内。
5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种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的任何时间接种此类疫苗。
6 有无法控制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或IV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b)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c)具有临床意义的QTc期延长病史,II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间期(F法)>470
msec(女性)或>450msec(男性);
d)房颤(EHRA分级≥2b级);
e)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7
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证据,例如不能控制的胸腹腔积液、未控制的糖尿病、其他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内分泌、消化、肝肾等系统疾病。
8 筛选期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或既往有间质性肺病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9 无法吞咽或处于活跃状态的胃肠道炎症、肠梗阻等,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10 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病毒、细菌、真菌等,如感染性肺炎)或需要非消化道抗感染治疗者。
11 患有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乙肝:急性乙肝、未曾治疗的慢性乙肝病毒感染、HBV-DNA≥各中心检测限的慢性乙肝携带者;丙肝:HCV
RNA阳性)或活动期梅毒、结核(活动性、稳定性、筛查阳性史、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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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如自身免疫性肠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13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卒中、颅内出血病史,手术后遗症导致的颅内出血除外。
14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可能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
15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已知为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