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细胞为主的瘤样病变;成熟T细胞和NK
细胞白血病(;原发性皮肤T细胞淋巴瘤;肠道T细胞和NK细胞淋巴增殖性疾病与淋巴瘤;肝脾T细胞淋巴瘤;EBV阳性NK细胞及T细胞淋巴瘤或淋巴瘤白血病期(骨髓检查淋巴瘤细胞比例≥20%)或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或并发噬血细胞综合征患者(上述具体亚型详见附件11)。
2 两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临床治愈的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前列腺癌、甲状腺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其它原位癌除外)。
3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接受过其它药物或治疗方法:
4周内接受过中草药[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抗肿瘤治疗(如西黄丸、复方斑蝥胶囊、消癌平片、康艾注射液、艾迪注射液等);
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和重大手术等抗肿瘤治疗;
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接受过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如首次给药前:硼替佐米至少洗脱22天;来那度胺至少洗脱24小时);
4周内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相当量:强的松≥20
mg/d)连续使用超过14天,允许其他途径的局部外用(如喷鼻、吸入)或临时(治疗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炎)糖皮质激素的使用;
5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使用过维布妥昔单抗或其他单克隆抗体偶联药物(ADC)治疗;
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100天内接受过CAR-T或CAR-NK细胞治疗;
12个月内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
4
首次服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者为准)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如药物、疫苗、器械等),但ADC类药物要求5周内、CAR-T或CAR-NK细胞治疗要求100天内。
5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种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的任何时间接种此类疫苗。
6 既往接受过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如西达本胺)治疗(持续用药不足2周者可在研究者谨慎评估后入组)。
7 既往接受过PI3K抑制剂治疗(对于短期非正规使用者,经研究者评估可以考虑入组)。
8
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证据,例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不能控制的胸腹腔积液、未控制的糖尿病、其他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内分泌、消化、肝肾等系统疾病。
9 无法吞咽或处于活跃状态的胃肠道炎症、慢性腹泻、肠梗阻等,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10 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病毒、细菌、真菌等,如感染性肺炎)或需要非消化道抗感染治疗者。
11 患有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乙肝:急性乙肝、未曾治疗的慢性乙肝病毒感染、HBV-DNA≥各中心检测限的慢性乙肝携带者;丙肝:HCV
RNA阳性)或活动期梅毒、结核(活动性、稳定性、筛查阳性史、疑似)。聚合酶链反应必须检测不到巨细胞病毒。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如自身免疫性肠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13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可能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
14
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心绞痛、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心肌梗死、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Ⅱ级及以上心力衰竭、房颤(EHRA分级≥2b级)或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15 筛选期前2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正进行抗凝血治疗,或者研究者认为有出血倾向。
16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已知为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