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剂量为240 mg(6片),每日口服一次,随食物服用,持续至疾病复发或用药时间长达一年
推荐剂量为240 mg(6片),在21天周期的第1-21天口服,每天一次,连同食物一起服用,卡培他滨(750 mg/m2,口服,每天两次)在21天周期的第1-14天服用,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早期乳腺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可以考虑将剂量增加两周,而不是从每天240毫克的剂量开始,如表1所述
对于早期乳腺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可以考虑将剂量增加两周,而不是从每天240毫克的剂量开始,如表1所述
表1 药物剂量增加和治疗计划
用药时间 | 剂量频率 |
第1周(第1天至第7天) | 每日120mg(3片40 mg药片) |
第2周(第8-14天) | 每日160mg(4片40 mg药片) |
第3周及以后 | 每日240mg(6片40 mg药片) |
1、如果发生腹泻,根据临床需要使用止泻药、液体和电解质治疗,在治疗腹泻时,可能还需要中断剂量和减少剂量
2、指导患者每天大约在同一时间服用该药物,咽片应全部吞下(在吞咽前不得咀嚼、压碎或分裂),如果患者错过了一个剂量,不要补服,并指示患者下一个服药时间按时服用计划剂量即可
表2 不良反应的单药治疗剂量调整
减量次数 | 剂量频率 |
推荐的起始剂量 | 每日240 mg(6片40 mg药片) |
第一次剂量减少 | 每日200 mg(5片40 mg药片) |
第二次剂量减少 | 每日160 mg(4片40 mg药片) |
第三次剂量减少 | 每日120 mg(3片40 mg药片) |
表3 不同不良反应推荐剂量调整表
不良反应 | 严重程度 | 剂量修改 |
腹泻 | 1级腹泻(每日腹泻次数高于基线次数不超过4次) | 进行止泻治疗,调整饮食 |
2级腹泻(每日腹泻次数高于基线次数4-6次)持续时间≤5天 3级腹泻(每日腹泻次数高于基线次数7次及以上;失禁;需住院治疗;日常活动受限)持续时间 ≤2 天 | 应保持2 L/天的液体摄入量,以避免脱水 一旦腹泻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随后每次给药都伴随4 mg洛哌丁胺 | |
任何具有复杂特征的4级1 | 中断给药 | |
2级腹泻,持续时间超过5天
3级腹泻,持续时间超过2天2 | ①调整饮食 ②应保持2 L/天的液体摄入量,以避免脱水 ③如果腹泻在一周或更短的时间内恢复为≤1级,则恢复和此前相同剂量的治疗 ④如果腹泻在超过一周后恢复为≤1级,则减少一个剂量水平后恢复给药(见表2) ⑤一旦腹泻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随后每次给药都伴随4 mg洛哌丁胺 | |
4级腹泻(危及生命的后果;需要紧急干预) | 永久停药 | |
在每天120毫克的剂量下腹泻复发至2级或更高级别 | 永久停药 | |
肝毒性 | 3级ALT或AST(谷草转氨酶增加到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20倍以下包括20倍) 或 3级胆红素(胆红素增加到正常上限的3倍以上,10倍以下) | ①停药直到该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并评估其他致病原因。 ②如果在3周内该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降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用药(见表2)。 ③如果减少一次剂量后该不良反应再次复发,停药 |
4级ALT或AST(谷草转氨酶或谷丙转氨酶增加到正常上限的20倍以上) 或 4级胆红素(胆红素增加到正常上限的10倍以上) | 永久停药并评估其他致病原因 | |
其他不良反应 | 3级 | 中断用药,在3周内,不良反应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降低一个剂量水平恢复用药(见表2) |
4级 | 永久停药 |
以上不良反应分级基于根据CTCAE v4.0
1:复杂的特征包括脱水、发烧、低血压、肾功能衰竭,或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
2:尽管接受了最佳的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