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哌沙班(Apixaban)是一种口服直接Xa因子抑制剂,属于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DOAC)。它通过选择性抑制凝血因子Xa,减少凝血酶生成,从而降低血栓形成风险。阿哌沙班(Apixaban)的用法用量需根据具体适应症、患者年龄、体重、肾功能及出血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同疾病的给药方案存在差异。
非瓣膜性心房颤动(卒中与全身性栓塞风险降低)
推荐剂量为5mg,每日两次口服。
对于满足以下至少两项特征的患者,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两次口服:
年龄≥80岁;
体重≤60kg;
血清肌酐≥1.5mg/dL。
髋/膝关节置换术后(DVT预防)
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两次口服。
首次服药时间:手术结束后12至24小时内服用。
治疗持续时间:
髋关节置换术:推荐治疗时长为35天。
膝关节置换术:推荐治疗时长为12天。
DVT与PE的治疗
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两次口服,持续7天。
7天后,剂量调整为5mg,每日两次口服。
DVT与PE复发风险的降低
在完成至少6个月的DVT或PE治疗后,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两次口服。
用于从出生至18岁以下儿科患者VTE的治疗及复发风险降低。本品适用于初始抗凝治疗至少5天后的后续治疗。总治疗时长需个体化,权衡获益与出血风险。
如果在预定时间漏服,应在同一天内尽快服用,并恢复每日两次的服药计划。禁止一次性服用双倍剂量以弥补漏服。
对于存在中度或高风险不可接受或临床显著性出血的择期手术或侵入性操作,阿哌沙班应在术前至少48小时停用。
对于低出血风险或出血部位非关键且易于控制的手术,应在术前至少24小时停用。
停药后至干预前(24-48小时)通常不需要桥接抗凝治疗。
术后或操作后,应在确认止血充分后尽早重启阿哌沙班治疗。
华法林转为阿哌沙班:停用华法林,当INR<2.0时启动阿哌沙班。
阿哌沙班转为华法林:阿哌沙班影响INR,因此转换期间初始INR测量值不能用于指导华法林剂量。一种可行方法是在下次预定服用阿哌沙班的时间停用阿哌沙班,并开始肠外抗凝药和华法林,当INR达标后停用肠外抗凝药。
阿哌沙班转为其他抗凝药(口服或肠外,华法林除外):停用阿哌沙班,在下次预定服用阿哌沙班的时间开始服用新抗凝药。
其他抗凝药(口服或肠外,华法林除外)转为阿哌沙班:停用原抗凝药,在下次预定服用原抗凝药的时间开始服用阿哌沙班。
对于成人患者,若正在服用5mg或10mg每日两次的阿哌沙班,当与P-gp和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合用时,阿哌沙班剂量应减半。
对于正在服用2.5mg每日两次的患者,应避免与P-gp和强效CYP3A4抑制剂合用。
阿哌沙班是一种Xa因子抑制剂,适用于以下情况:
非瓣膜性心房颤动:降低成人非瓣膜性房颤患者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髋/膝关节置换术后:用于成人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后深静脉血栓(DVT)的预防,DVT可能进展为肺栓塞(PE)。
DVT与PE的治疗:用于成人DVT和PE的治疗。
降低DVT与PE复发风险:用于成人患者初始治疗完成后,降低DVT和PE的复发风险。
儿科VTE治疗与二级预防:用于从出生起的儿科患者,在初始抗凝治疗至少5天后,治疗静脉血栓栓塞(VTE)并降低其复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