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玛贝特(Pemafibrate)对PPARα受体具有高度选择性,其激活作用远强于对PPARγ和PPARδ的活性,从而在降低TG的同时,减少了对其他代谢途径的潜在干扰。该药物通过抑制肝脏中TG的合成与分泌,增加脂蛋白脂肪酶活性,进一步优化了脂质代谢平衡。
佩玛贝特适用于高脂血症(包含家族性高脂血症)的治疗,可改善患者体内脂质代谢异常,降低血清甘油三酯(TG)水平,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水平。
通常情况下,成人每次0.1mg,一日2次,于早餐和晚餐后口服。可根据年龄、症状等情况适当增减剂量,但最大剂量为每次0.2mg,一日2次。
主要适用于确诊为高脂血症的患者,包括伴有2型糖尿病的高脂血症患者,但需排除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胆道疾病等禁忌症人群。
对佩玛贝特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如肝硬变Child-Pugh分类B级及以上、血清肌酐>1.5mg/dL且未接受透析的患者)。
患有胆道疾病(如胆石症、胆道梗阻)者。
正在使用环孢素、利福平、克拉霉素等与佩玛贝特存在明确药物相互作用且禁忌联用的药物者。
妊娠及哺乳期女性。
75岁以上高龄患者(存在潜在药物蓄积风险,需密切监测)。
常见副作用包括血中尿酸升高、肌肉痛、肝酶升高(如AST、ALT)、胃肠道不适(如便秘、腹胀)等。
可能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肌酸激酶(CK)显著升高,需立即停药并处理。
可出现黄疸、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升高,严重时需停药并监测肝功能。
临床试验中偶见肺栓塞、深部静脉血栓,需警惕并评估风险。
治疗前需全面评估患者的肝肾功能、血脂谱(包括TG、HDL-C、LDL-C等)、血糖及是否存在胆道疾病等基础疾病,排除禁忌症。
定期监测肝功能(包括AST、ALT、γ-GTP)、肾功能(血清肌酐、eGFR)、肌酸激酶(CK)及血脂水平,治疗初期建议每4-8周检测一次,稳定后可每3-6个月检测一次。密切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肌肉疼痛、乏力等症状,警惕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
建议患者在用药期间保持低脂饮食,适当增加运动,控制体重,以增强药物疗效并降低心血管风险。
避免与阴离子交换树脂(如考来烯胺、考来替泊)同时服用,如需合用,需间隔至少2小时,以减少药物吸附,影响吸收。
可显著增加佩玛贝特的血药浓度,导致暴露量升高约10倍,增加毒性风险,禁止联用。
通过诱导CYP酶系统,显著降低佩玛贝特血药浓度,减弱疗效,禁止联用。
抑制CYP3A及OATP转运体,使佩玛贝特暴露量增加约2倍,需避免联用。
虽无显著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但需警惕联用可能增加的肌病风险,建议定期监测CK水平。
对凝血功能无显著影响,但仍需监测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联用可能增加肝毒性和肌病风险,除非必要,否则不建议联用。
与地高辛、氟康唑等药物联用时,佩玛贝特对其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影响,但仍需密切观察临床反应。
室温保存(10-30℃),置于干燥、避光处,避免儿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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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日本药监局https://www.pmda.go.jp/PmdaSearch/iyakuDetail/GeneralList/218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