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签署ICF时年龄≥18周岁;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3.已确认不存在 EGFR、ALK或 ROS1靶向治疗作为主要治疗的指征;
4.同意提供存档或新鲜的肿瘤组织;
5.基于 RECIST 1.1 的标准,具有可测量病灶;
6.体能状态较好,至少可以自由走动及从事轻体力或者坐着的工作(ECOG≤1)。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