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年龄≥18 周岁,性别不限 。
02、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的 HER2 表达阳性的晚期实体瘤患者。HER2 表达阳性指不少于 10%的肿瘤细胞免疫组织化学(IHC)染色强度为 3+[染色强度范围 0~3]或原位杂交(ISH)检测阳性;如果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2+,需通过 ISH 检测进一步确认。
03、 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04、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05、ECOG 体力评分 0–1 分。
01、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方案号:AMX3009-Ⅰa 版本号:V1.5 日期:2021 年 08 月 03 日 •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6 周内;
•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
(以时间长的为准);
•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02、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03、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04、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05、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06、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07、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08、有炎症性肠病、慢性腹泻病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