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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以上的儿童和成人常用剂量
(1)肺孢子菌肺炎(卡氏肺孢子虫肺炎):15-20 mg/kg,分 2 ~ 3 次使用,间隔6-8个小时使用1次,连续使用4天。
(2)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8-10 mg/kg,分 2 ~ 4 次使用,间隔6-8个小时或12小时使用1次,连续使用14天。
(3)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8-10 mg/kg,分 2 ~ 4 次使用,间隔6-8个小时或12小时使用1次,连续使用5天。
2.肾功能受损患者的常用剂量(根据肌酐清除率判断剂量)
(1)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同常规剂量
(2)肌酐清除率15~30ml/分钟:常规剂量减半
(3)肌酐清除率<15ml/分钟:不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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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