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拉妥单抗是一种由美国安进(Amgen)公司研发的创新型双特异性抗体药物,目前尚未在国内上市,本文就塔拉妥单抗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禁忌、临床疗效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塔拉妥单抗是一种双特异性DLL3导向的CD3 T细胞接合剂,适用于治疗接受过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的成人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该适应症基于加速批准程序,需通过后续验证性临床试验进一步确认临床获益。
应逐步递增剂量给予塔拉妥单抗,以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在周期1中,应在塔拉妥单抗输注前后使用推荐的伴随药物,以降低CRS反应风险。
塔拉妥单抗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专业人员在适当的医疗支持下给药,以管理严重反应如CRS和包括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在内的神经毒性。
由于存在CRS和神经毒性(包括ICANS)风险,在周期1第1天和第8天需在合适的医疗环境中从塔拉妥单抗输注开始持续监测患者22-24小时。
建议患者在周期1第1天和第8天输注塔拉妥单抗后48小时内,由护理人员陪同,保持在距合适医疗机构1小时车程范围内。
每次给药前应评估全血细胞计数、肝酶和胆红素,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监测。
确保患者在塔拉妥单抗给药前充分水化。
塔拉妥单抗应通过静脉输注1小时。
建议采用逐步递增剂量方案。采用逐步递增给药以降低CRS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完成逐步递增方案后,每两周(每2周)给予塔拉妥单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地塞米松:第1天和第8天,静脉注射8mg(或等效剂量),在塔拉妥单抗给药前1小时内使用。
生理盐水:第1天、第8天和第15天,塔拉妥单抗输注结束后立即静脉输注1升,持续4-5小时。
≤14天:直接给予10mg,恢复原计划方案。
14天:重新从1mg开始,若耐受,1周后增至10mg,再恢复原计划。
≤21天:直接给予10mg,恢复原计划。
21天:重新从1mg开始,若耐受,1周后增至10mg,再恢复原计划。
≤28天:直接给予10mg,恢复原计划。
28天:重新从1mg开始,若耐受,1周后增至10mg,再恢复原计划。
1级:暂停给药至症状缓解,恢复后按原计划给药。给予对症治疗(如对乙酰氨基酚)。
2级:暂停给药至症状缓解,恢复后按原计划给药。需住院监测24小时,考虑使用地塞米松或托珠单抗。
3级:暂停给药至症状缓解,恢复后需重新监测22-24小时。若复发则永久停药。需ICU监护,使用大剂量激素和托珠单抗。
4级:永久停药,ICU支持治疗。
1级:暂停给药至恢复,支持治疗。
2级:暂停给药至恢复,使用地塞米松并监测神经症状。
3级:暂停给药至恢复,若7天未改善或复发则永久停药。需ICU监护,使用激素并重复神经影像学检查。
4级:永久停药,ICU支持治疗。
材料兼容性:EVA、聚烯烃、PVC材质的输液袋和导管可兼容。
1mg瓶:加入1.3mL灭菌注射用水,浓度0.9mg/mL。
10mg瓶:加入4.4mL灭菌注射用水,浓度2.4mg/mL。
从250mL生理盐水袋中抽出14mL(1mg剂量)或17mL(10mg剂量)。
加入13mLIVSS稳定剂,再注入复溶后的塔拉妥单抗(1.1mL或4.2mL)。
室温(20-25℃):8小时内使用。
冷藏(2-8℃):7天内使用,不可反复冷藏。
成人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
无明确禁忌症。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55%)、疲劳(51%)、发热(36%)、味觉障碍(36%)、食欲减退(34%)、肌肉骨骼痛(30%)、便秘(30%)、贫血(27%)、恶心(22%)。
CRS(24%)、肺炎(6%)、低钠血症(3.6%)、神经毒性(10%为3级)、ICANS(9%)、复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6%)。
淋巴细胞减少(57%为3-4级)、低钠(16%)、尿酸升高(10%)。
塔拉妥单抗可能引发严重或致命的CRS,表现为发热、低血压、疲劳、心动过速、头痛、缺氧、恶心呕吐等。潜在并发症包括心功能不全、呼吸窘迫综合征、神经毒性、肝肾功能衰竭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建议采用逐步递增给药方案并联合周期1预处理药物。在具备CRS监测和急救条件的医疗机构给药。密切监测患者,出现症状立即停药并启动支持治疗,根据严重程度暂停或永久停药。
可能导致严重神经毒性(包括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症状包括意识模糊、嗜睡、定向障碍等,可与CRS同时发生或单独出现。出现神经症状立即评估并给予支持治疗建议患者在症状未缓解前避免驾驶或操作危险机械,并根据毒性分级暂停或永久停药。
可能引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建议在治疗前及每次给药前监测全血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1.0×10^9/L或血小板<50×10^9/L时暂停治疗,出现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需立即处理。
可能引发严重感染(包括机会性感染),常见类型包括肺炎、尿路感染等。治疗期间密切监测感染症状,出现感染时暂停治疗并给予抗感染治疗。
可能导致肝酶升高(ALT/AST)和胆红素升高,可伴或不伴CRS。治疗前及每次给药前监测肝功能。3级以上肝损伤需暂停治疗。
可能引发严重过敏反应(如皮疹、支气管痉挛)。输注期间密切监测过敏症状,严重反应需永久停药。
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育龄女性治疗期间及停药后2个月内需避孕。
塔拉妥单抗在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显示出临床应答,包括完全缓解和部分缓解,持续缓解时间显著。具体疗效数据需参考临床研究结果。
说明书中尚未明确。
原包装保存:2-8℃冷藏,避光;室温(20-25℃)下可存放≤24小时。
复溶后:需在4小时内稀释,稀释后输液袋室温保存≤8小时,冷藏≤7天,禁止二次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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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5月16日,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76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