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药品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上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米伐木肽适用于儿童、青少年和年轻人,用于治疗宏观完全手术切除后的高级别可切除非转移性骨肉瘤。
用于浓缩、分散、输注的粉末白色至灰白色均质饼或粉末。
对于所有患者,米伐木肽推荐剂量为2mg/m²体表面积。它应该作为切除后的辅助治疗:每周两次,间隔至少3天,持续12周,然后每周一治疗一次,再持续24周,36周共输注48次。
米伐木肽常见不良反应为寒战,发热,疲劳,恶心,心动过速和头痛。
对于有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史的患者,应考虑在预防的基础上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如果发生严重的呼吸反应,应停止使用米伐木肽并开始适当的治疗。米伐木肽的施用通常与短暂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有关,通常与化疗联合使用,中性粒细胞减少热的发作应加以监测和适当处理。中性粒细胞减少期间可给予米拉法肽...【详情】
【30岁以上成年人】骨肉瘤研究中接受治疗的患者年龄均不超过65岁,而在III期随机化研究中,只纳入了年龄不超过30岁的患者,因此,没有足够的数据推荐在30岁以上的成年人患者中的剂量,如需使用,请咨询自己的治疗医师。
【0-2岁儿童】米伐木肽在0-2岁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无数据。
【孕妇】尚无关于孕妇使用米伐木肽的数据。不建议在怀孕期间和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使用米伐木肽。
【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米伐木肽是否会通过母乳排出,在决定是否继续或者停止母乳喂养或继续以及停止治疗时,应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儿童的益处和米伐木肽治疗对妇女的益处。
【肾脏损害】轻度至中度肾(肌酐清除率(CrCL)30mL/min)或肝功能损害(Child-PughA级或B级)对米伐木肽的药代动力学没有临床意义的影响;因此,这些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由于没有米伐木肽在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建议对这些患者使用米伐木肽时要谨慎。
【肝脏损害】由于米伐木肽在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变异性更大,且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安全性数据有限,建议对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米伐木肽时要谨慎。另外由于没有米伐木肽在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数据,建议对这些患者使用米伐木肽时要谨慎。
对活性物质或1-棕榈酰-2-油基-sn-甘油-3-磷酸胆碱(POPC)1,2-二油基-sn-甘油-3-磷酸-l-丝氨酸单钠盐(OOPS)赋形剂过敏。
与环孢素或其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同时使用大剂量非甾体抗炎药(非甾体抗炎药,环氧化酶抑制剂)
关于米伐木肽与化疗相互作用的有限研究已经进行。虽然这些研究不是结论性的,但没有证据表明米伐木肽干扰化疗的抗肿瘤作用。如果在同一化疗方案中使用米伐木肽和阿霉素或其他亲脂性药物,建议分开给药时间...【详情】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整理于FDA说明书、DRUGS及网络,仅作信息交流之目的,文中观点不代表药队长立场,亦不代表药队长支持或反对文中观点。本文也不是治疗方案推荐。页面内容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具体用药请咨询主治医师,本站只做信息展示,不销售药品。如需获得治疗方案指导,请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参考资料: 参考FDA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