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omelysin为基因表达治疗产品,其储存条件直接影响药品稳定性与安全性,须严格遵循规定环境管理。
(1)本品须在-80℃±10℃条件下保存。
(2)温度过高或反复波动可能影响病毒载体活性。
(3)储存设备应具备温度监控与报警功能。
(1)有效期为18个月。
(2)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投药。
(3)应记录入库时间与批号,便于效期管理。
(1)Telomelysin为无色澄明至微白浊液体,应避免光照及外界污染。
(2)保存于规定容器中,保持密封状态。
(3)不得随意开启或分装储存。
(1)投药前于室温下用时溶解。
(2)不得使用高温或剧烈方式加速解冻。
(3)解冻后应轻柔混和,严禁振摇。
(1)解冻后本品在室温下4小时内稳定。
(2)应在该时间内完成投药操作。
(3)超过时限不得继续使用。
(1)解冻后不得再次冻结。
(2)若发现混浊、颗粒状物质或变色,不得投药。
(3)调配须在无菌条件下进行。
(1)本品填充至内视镜用穿刺针管后应迅速投药。
(2)避免长时间放置导致质量变化。
(3)投药过程应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1)使用后的残液、药瓶及注射筒等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2)依各医疗机构规程密封后适当废弃。
(3)不得随意丢弃或混入一般废弃物。
(1)投药后患者排泄物中可能暂时含病毒载体。
(2)投药后7天内,接触排泄物后应进行手部卫生
适用于无法行根治性切除、也不适合放化疗根治方案的食管癌患者,作为局部治疗药物,需与放射治疗联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