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维苏单抗为静脉注射用无菌溶液,其储存需严格控制温度、光照及操作条件,以确保药物稳定与安全。
(1)原液瓶应冷藏保存于2°C至8°C(36°F至46°F)。
(2)不得冷冻。
(3)不得振摇。
(1)药瓶应保留在原装纸盒内,以避光保存。
(2)避免直接暴露于强光下。
(1)本品为单剂量瓶装,不含防腐剂。
(2)每盒含一瓶单剂量药瓶。
(3)开封后未使用的药液应废弃,不得留作下次使用。
(1)稀释后应尽快输注。
(2)若不能立即输注,需按规定条件暂存。
(1)稀释液可冷藏于2°C至8°C(36°F至46°F)。
(2)自配制时起,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稀释液可室温保存,温度不超过25°C(77°F)。
(2)自配制时起至输注结束,室温存放不得超过6小时。
(1)稀释后溶液不得冷冻。
(2)冷冻可能破坏药物稳定性,导致疗效降低或不良反应增加。
(1)若稀释液曾冷藏,输注前应恢复至室温。
(2)恢复至室温后方可进行静脉输注。
(1)配制稀释液须采用无菌技术。
(2)操作环境应保持清洁,避免微生物污染。
(1)给药前应目视检查药液。
(2)正常药液为澄清至微乳光、无色至淡黄色。
(3)若发现浑浊、变色或含颗粒物,不得使用。
(1)稀释液应转移至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的输液袋中。
(2)不得使用其他稀释剂替代。
(1)稀释后轻轻倒置混匀。
(2)禁止振摇,以免产生气泡或破坏药物结构。
(1)输注时应使用含0.2至5微米无菌在线或附加过滤器的输液管。
(2)不得将其他药物与本品混合。
(3)不得经同一输液管同时给予其他药物。
(1)药瓶中未使用的部分应废弃。
(2)稀释后未使用的部分也应废弃。
(3)不得保存剩余药液供后续使用。
作为饮食、运动及其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降脂治疗的辅助用药,用于降低1周岁及以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成人及儿科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