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维苏单抗是一种ANGPTL3抑制剂,用于辅助饮食、运动及其他降脂疗法,降低HoFH患者的LDL-C。
(1)适用于成人及1岁及以上儿童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患者。
(2)作为饮食、运动及其他LDL-C降低疗法的辅助治疗,不能替代基础降脂措施。
(1)对依维苏单抗或其辅料有严重过敏史者禁用。
(2)既往发生过严重超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的患者不得再次使用。
(1)动物研究显示该药可能致胎儿畸形,妊娠期禁用。
(2)育龄女性治疗前应考虑进行妊娠检测。
(3)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5个月内需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1)根据患者当前体重计算剂量、所需药液总量及瓶数。
(2)给药前目视检查药液,应为澄清至微乳光、无色至淡黄色,无颗粒物。
(3)若药液浑浊、变色或含颗粒物,不得使用。
(4)采用无菌技术配制,禁止振摇药瓶。
(5)将所需药液转移至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
(6)稀释后最终浓度应为0.5mg/mL至20mg/mL。
(7)稀释后轻轻倒置混匀,禁止振摇。
(1)配制后应立即输注。
(2)若不能立即使用,冷藏(2°C至8°C)不超过24小时,或室温(不超过25°C)不超过6小时(至输注结束)。
(3)不得冷冻稀释液。
(1)冷藏保存的稀释液需恢复至室温后再输注。
(2)通过含0.2至5微米无菌在线或附加过滤器的输液管,经60分钟静脉输注。
(3)不得将其他药物与本品混合,也不得经同一输液管同时给予其他药物。
(4)若出现输注反应或超敏反应迹象,可减慢、中断或停止输注。
(1)治疗期间可能发生严重超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2)一旦出现超敏反应体征或症状,立即停止输注,按标准治疗处理,并持续监测直至症状缓解。
(1)输注反应可表现为输注部位瘙痒、发热、肌无力、恶心、鼻塞等。
(2)出现上述反应时,应及时评估并调整输注速度或停止输注。
(1)向可能妊娠的患者告知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2)建议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5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
(3)若治疗期间妊娠,应鼓励患者向生产企业报告。
(1)尚不明确本品是否分泌入人乳。
(2)应综合评估母乳喂养对婴儿的发育健康益处、母亲对本品的临床需求及本品对母乳喂养婴儿的潜在不良影响。
(1)若错过一次给药,应尽快补注。
(2)此后从末次给药日期起,按月(每4周一次)安排后续给药
作为饮食、运动及其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降脂治疗的辅助用药,用于降低1周岁及以上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成人及儿科患者的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