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储存是确保布列韦肽疗效与安全性的基础环节。从药品未开封到配制后使用,再到废弃针具的处理,每一步都需遵循规范,以保障药物活性和使用安全。
(1)布列韦肽的未开封西林瓶应储存于室温环境下,具体温度控制在20°C至25°C之间。
(2)在运输或短暂存放过程中,允许的短期温度波动范围为15°C至30°C,但应避免长期偏离推荐温度。
(1)应将药品存放于干燥、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或靠近热源,如炉灶、暖气片或浴室等潮湿高温处。
(2)请务必将药品放置在儿童和宠物无法触及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
(1)布列韦肽为冻干粉末,使用前需用无菌注射用水复溶。配制后的药液应立即使用,不得冷藏、冷冻或保存留待后续注射。
(2)任何未用完的复溶液体均应废弃,不可留用。
(1)在配制前,应从原包装中取出西林瓶,目视检查瓶内冻干粉末或饼块是否为白色至类白色。若发现颜色异常或存在破损,则不可使用。
(2)准备好用于配制的无菌注射用水、注射器和针头,这些耗材需从药房单独获取,并确保均在有效期内。
(1)用于配制的空注射器、转移针头和注射用无菌注射用水等耗材,应按其各自的制造商说明进行储存,一般置于室温干燥环境。
(2)所有使用的耗材均为一次性,严禁重复使用。
(1)使用后的注射器及针头属于医疗锐器,应立即弃置于经FDA批准的专用锐器收集容器中,不可随意丢入生活垃圾桶。
(2)若无专用容器,可使用加厚塑料瓶(如洗衣液瓶)代替,确保其防漏、防穿刺,并盖紧盖子,标注“危险废物”提示。
(3)当收集容器接近满时,应遵照社区或当地关于医疗废物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置,切勿回收利用。
布列韦肽适用于治疗无肝硬化或代偿期肝硬化的成人慢性丁型肝炎病毒(HDV)感染。
本品基于加速审批通道获批,该批准依据的治疗终点为:治疗期间HDVRNA水平下降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恢复正常。改善疾病相关的临床结局(如肝纤维化逆转、失代偿事件减少、生存期延长)尚未得到确证。该适应症的持续批准可能取决于确证性试验中对临床获益的验证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