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伐可泮(Tavneos)是一种补体5a受体(C5aR)拮抗剂,作为辅助治疗用于成人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CA)相关血管炎(肉芽肿性多血管炎[GPA]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MPA])。
(1)、严重过敏反应:对阿伐可泮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乙肝感染:用药前必须检测HBsAg和抗-HBc,阳性患者需专科会诊。
(3)、肝功能异常:肝硬化(尤其是Child-PughC级)患者不建议使用。
(1)、肝功能检测:需检查ALT、AST、碱性磷酸酶和总胆红素。
(2)、感染状态评估:活动性感染(包括局部感染)患者应暂缓用药。
(3)、疫苗接种:活疫苗需在用药前4周完成接种。
(1)、标准剂量:30mg(3粒10mg胶囊)每日两次,与食物同服。
(2)、胶囊服用:需整粒吞服,不可压碎、咀嚼或打开。
(3)、漏服处理:跳过该次剂量,按原计划服用下次常规剂量。
(1)、轻度或中度肝损伤(Child-PughA/B级)无需调整剂量。
(2)、严重肝损伤(Child-PughC级)患者缺乏研究数据,需谨慎评估。
(1)、轻中重度肾功能不全均无需调整剂量。
(2)、透析患者尚无使用经验数据。
(1)、妊娠期:动物实验显示可能增加流产风险,人类数据有限。
(2)、哺乳期:药物可分泌至动物乳汁,建议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哺乳。
(1)、基线检测:用药前必须完成肝功能全套检查。
(2)、定期监测:治疗开始后前6个月每4周检测一次,之后根据临床需要。
(3)、异常处理:ALT/AST>3倍正常上限:暂停用药并评估。
(4)、ALT/AST>5倍上限或伴胆红素>2倍上限:立即停药。
(1)、常见感染:肺炎(4.8%)、尿路感染(1.8%)、疱疹病毒感染(2.1-5%)。
(2)、特殊感染:HBV再激活:需监测肝炎症状和实验室指标。
(3)、机会性感染:出现新发感染应立即全面评估。
(4)、处理原则:严重感染期间暂停给药,感染控制后恢复。
(1)、常见反应:恶心(23.5%)、头痛(20.5%)、高血压(18.1%)、腹泻(15.1%)。
(2)、严重反应:血管性水肿(1.2%):需立即停药并紧急处理。
(3)、肌酸激酶升高(3.6%):需评估肌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