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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内注射
(1)先兆流产,一般10-20mg,用至疼痛及出血停止
(2)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一次10-20mg,每周2-3次(3)功能性子宫出血,用于撤退性出血血色素低于7mg时,一日10mg,连用5天,或一日20mg连续3-4天(4)闭经,在预计月经前8-10天,每日肌注10mg,共5天;或每日肌注20mg 3-4天(5)经前期紧张综合症,在预计月经前12天注射10-20mg,连续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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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