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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使用珀奈莫得前应进行以下评估:
1、心脏评估
获取心电图以判定是否存在传导异常,对于患有某些心脏疾病的患者,应需求医生的建议并且进行首次用药的剂量监测。
确定患者是否正在服用可能减慢心率或房室(AV)传导的药物。
2、肝功能测试
获取最近(6个月内)的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
3、眼科评估
对眼底进行评估,包括黄斑。
4、对免疫系统有影响的当前或者既往药物
如果患者正在接受抗肿瘤、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治疗,或者如果之前有使用这些药物的历史,则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应考虑可能的非预期免疫抑制附加效应。
5、接种
开始治疗前,检测患者的水痘带状疹病毒抗体(VZV )。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之前,建议对抗体阴性患者进行疫苗接种,如果需要接种减毒活疫苗,应在开始接种前至少 1个月接种。
刚开始治疗的患者必须使用药品的初始包装进行为期14天的剂量制定方案,从每天1次,1次口服2mg片剂开始,按照表1进行服药。
表1 剂量制定方案
时间 | 日剂量 |
第1天和第2天 | 2mg |
第3天和第4天 | 3mg |
第5天和第6天 | 4mg |
第7天 | 5mg |
第8天 | 6mg |
第9天 | 7mg |
第10天 | 8mg |
第11天 | 9mg |
第12、13和14天 | 10mg |
口服,1天1次,直接吞服,饭前饭后均可。
剂量制定方案完成后,珀奈莫得推荐剂量为1天1次,1次20mg,从第15天开始。
由于接受本品治疗可能会导致心率下降,因此建议窦性心动过缓的患者进行首剂4小时监测。
(1)首剂 4 小时监测
在可获得适当治疗症状性心动过缓的资源的环境下,给予第一剂珀奈莫得,在首次给药后4 小时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心动过缓的体征和症状,至少每小时测量一次脉捕和血压,在给药前和 4小时观察期结束时获取这些患者的心电图。
(2)4小时监控后的额外监控
如果4小时后出现以下任何异常情况(即使没有症状),继续监测直到异常情况消除:
①给药后4小时的心率低于45次/分。
②给药后4小时的心率处于给药后的最低值,表明对心脏的最大药效作用可能尚未出现。
③给药后4 小时的心电图显示新发二度或更高的房室传导阻滞。
如果给药后出现症状性心动过缓、缓慢性心律失常或与传导相关的症状,或者给药后4小时的心电图显示新发二度或更高的房室传导阻滞或校正的QT间期≥500 ms,则开始适当的治疗,并且开始连续心电图监测直到症状消失,如果需要药物治疗,继续监测过夜,并在第二次给药后重复4小时监测。
不建议在治疗期间中断,尤其是在剂量制定方案期间,如果:
(1)错过的连续剂量<4次
①剂量制定期间:使用第一个遗漏的制定剂量继续治疗,并继续制定方案的治疗。
②维持期间:使用维持剂量治疗。
(2)错过的连续剂量≥4次
重新开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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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