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卵巢癌、乳腺癌等,降低侧乳腺癌发生率
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
乳腺癌:对雌激素受体阳性的乳腺癌患者效果较好。
口服每次10~20mg,每天2次。
孕激素受体水平低者可先用本品使受体水平升高后,再用孕激素治疗,或两者同时应用,以提高疗效。
一般剂量每次口服10~20mg,每天2次。
胃肠道反应: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
1、用药前检查有视力障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长期服用本品并有血栓栓塞危险的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
如有骨转移,在治疗初期需定期检查血钙。
在用本品进行2年以上长期治疗期间,要定期对肝功能进行检测。
3、当出现异常的阴道出血时,应立即就诊,并进行全面检查。
阴道大量出血时应停药。
4、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有增加子宫内膜癌发生的危险,所以应当进行仔细的妇科检查。
5、使用本品可出现突发性卵巢功能性囊肿和月经过多及不规则子宫出血。
因此,若绝经前必须使用本药,应同时服用抗促性腺激素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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