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曲波帕是一种处方药,用于治疗因持续性或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导致的血小板计数低的成人和1岁及以上儿童患者,而其他治疗ITP的药物或脾脏切除手术效果不佳。
将艾曲波帕在68°F至77°F(20°C至25°C)的室温下储存。
混合后应立即使用,可在68°F至77°F(20°C至25°C)之间储存不超过30分钟。如果在30分钟内未使用混合物,则应将其丢弃。
将艾曲波帕和所有药物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在接受艾曲波帕治疗过程中应避免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情况和药物。
在接受艾曲波帕治疗前,患者应将自身医疗状况告知相关医务人员:是否有肝脏问题、是否处于称为MDS或血癌的癌前状态、是否有白内障史、是否做过脾脏切除手术(脾切除术)、是否有出血问题、是否有东亚/东南亚血统(如果是,可能需要使用低剂量的该药物)、是否正在怀孕或计划怀孕、是否正在进行母乳喂养或计划进行母乳喂养(接受艾曲波帕治疗期间不可以母乳喂养)。
除此以外,患者还应告知医务人员目前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维生素和草药补充剂,避免艾曲波帕和其他药物相互影响。特别是以下几种药物:
某些用于治疗高胆固醇的药物,称为“他汀类” ;
血液稀释剂;
某些药物可能会妨碍艾曲波帕的正常功效,患者应在使用这些药物前至少2小时或4小时后使用艾曲波帕治疗:
用于治疗胃溃疡或胃灼热的抗酸药;
矿物质补充剂中可能含有的多种维生素或含有铁、钙、铝、镁、硒和锌的药物;
艾曲波帕适用于1岁及以上患有持续性或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的成人和儿童患者,这些患者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或脾切除术反应不足。
艾曲波帕仅适用于血小板减少程度和临床状况增加出血风险的ITP患者。
艾曲波帕适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血小板减少症,以便启动和维持基于干扰素的治疗。
艾曲波帕仅适用于血小板减少程度较高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血小板减少的程度阻碍了干扰素治疗的开始或限制了维持干扰素治疗的能力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1、艾曲波帕与标准免疫抑制疗法(IST)联合用于2岁及以上成人和儿童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一线治疗。
2、艾曲波帕适用于治疗对免疫抑制疗法反应不足的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
1、艾曲波帕不适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
2、联合使用无干扰素直接作用的抗病毒药物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