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马度胺与地塞米松联合用药,适用于之前至少接受过两种治疗(包括来那度胺和蛋白酶体抑制剂),并且在最后一次治疗完成时或完成后60天内出现疾病进展的多发性骨髓瘤(MM)成年患者。
建议在每28天周期的第1天至第21天,每天口服4 mg的泊马度胺,无论是否进食,直至疾病进展。将泊马度胺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
对于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4级皮疹、皮肤脱落、大疱或任何其他严重皮肤病反应,永久停止使用POMALLYST。对于其他3级或4级毒性,当毒性已降至2级或等于2级时,医生可自行决定维持治疗并重新开始治疗,剂量比之前的剂量少1 mg。
避免同时使用泊马度胺和强CYP1A2抑制剂。如果不可避免地同时使用强效CYP1A2抑制剂,则将泊马度胺剂量减少至2 mg。
在血液透析日完成透析程序后服用泊马度胺。
对于需要透析的严重肾功能损害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将推荐剂量减少至每天口服3毫克。
对于患有轻度或中度肝损伤(Child-Pugh A或B)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建议每日口服3 mg。对于患有严重肝损伤(Child-Pugh C)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将推荐剂量减少至2 mg。
胶囊:1毫克,深蓝色不透明胶囊帽和黄色不透明胶囊体,胶囊帽印有“POML”,胶囊体印有“1mg”。
2毫克,深蓝色不透明胶囊帽和橙色不透明胶囊体,胶囊帽印有“POML”,胶囊体印有“2mg”。
3 mg,深蓝色不透明胶囊帽和绿色不透明胶囊体,胶囊帽印有“POML”,胶囊体印有“3mg”。·
4毫克,深蓝色不透明胶囊帽和蓝色不透明胶囊体,胶囊帽印有“POML”,胶囊体印有“4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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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