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经典药物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每日40~80mg(最高不超过0.12g),分2~4次口服,疗程4~8周
皮肤粘膜干燥、消化道反应、头晕及关节痛,停药后消失
孕妇禁用。
1、服用本品后需监测肝功能、血脂。
2、不能与四环素及维生素A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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