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这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重要方针。该指导意见旨在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方式,通过扩大共济范围来提高家庭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扩展到近亲属。这些近亲属包括《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以用于支付这些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还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这一措施有效提升了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能力,让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更加灵活和实用。
新政策要求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政策的落地落实。国家医保局将积极推动政策的实施,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省份的省内共济。同时,明年将加快推进跨省共济的进程。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医疗保障联动,解决以往因地域限制带来的困扰。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不仅能提升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通过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近亲属的医疗保险缴费,家庭成员在面对医疗费用时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
跨省共济的推进也将为家庭成员在不同地区就医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的灵活性和覆盖面。
随着政策的逐步实施和完善,预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将会带来更广泛的社会效益。未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关注政策实施中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通过这些措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真正发挥在家庭医疗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家庭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