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衰患者及孕妇
(1)严重心衰(NYHA分类IV)患者不应使用利妥昔单抗治疗,妊娠期间禁止利妥昔单抗与甲氨蝶呤联合用药
(2)利妥昔单抗在输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低血压,所以在进行输注前12 个小时以及输注过程中,应该考虑停用抗高血压药物,对于具有心脏病史的患者应该进行密切的监测
2.治疗条件
治疗应在具有完备复苏设备的病区内进行,并在有经验的肿瘤医师或血液科医师的直接监督下进行
3.肺部事件
(1)对出现呼吸系统症状或低血压的患者至少监护 24 小时,对出现严重反应的患者,特别是有严重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和低氧血症的患者应立即停止滴注,还应该评估患者是否出现肿瘤溶解综合征
(2)患有肺功能不全或肿瘤肺浸润的患者必须进行胸部 X 线检查,所有的症状消失和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后才能继续滴注,此时滴注速度不能超过原滴注速度的一半,如再再次发生相同的严重不良反应,应考虑停药
4.输液反应
(1)严重输液反应通常出现在开始后的30 分钟-2 个小时之内,特征为肺部事件的发生,在某些病例中除了出现发热、 畏寒、寒战、低血压、风疹、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其它症状以外,还可能发生肿瘤的快速溶解以及肿瘤溶解综合征症状,在中止输注以后,这些症状一般都是可以逆转的
(2)严重者建议采用苯海拉明和对乙酰氨基酚对输注症状进行治疗,此外,还可以采用支气管扩张剂或者静注生理盐水进行治疗,当症状完全缓解以后,可以减慢 50% 的速度重新开始输注,症状和体征完全缓解后,患者继续接受治疗很少再次出现严重输液反应
5.超敏反应/速发过敏性反应
发生利妥昔单抗相关的超敏反应时,可立即使用肾上腺素、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对症治疗
6.肿瘤溶解综合征
利妥昔单抗可以介导良性和恶性 CD20 阳性细胞发生快速溶解,对于发生快速肿瘤溶解体征和症状的患者,应该给予适当的医学治疗,在复苏设备齐全且即时可用的环境中有经验丰富的肿瘤学/血液学医生的密切监视下对患者进行利妥昔单抗输注治疗
7.血细胞计数检测
在采用利托昔单抗作为单一治疗的过程中或CHOP
或
CVP
化疗相结合时,应该考虑到定期检查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在内的必要性
9.感染
美罗华不得用于治疗同时患有严重活动性感染的患者
10.已型肝炎病毒感染
对所有患者根据当地指南进行乙肝病毒(HBV)的筛查,不应对处于活动性乙肝的患者使用利妥昔单抗进行治疗,预防乙肝病毒再激活的发生
11.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
对报告有神经学症状的患者鉴别诊断时应考虑到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视临床需要咨询神经科医生,出现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L的患者,应考虑停用利妥昔单抗,合并使用的化疗或者免疫抑制治疗也应停用或者减量
12.严重的皮肤反应
严重皮肤反应如副肿瘤性天疱疮、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苔藓样皮炎、水泡大疱性皮炎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若出现疑似与美罗华有关的此类事件发生,治疗应永久停止
13.免疫接种
使用利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可以接受非活疫苗的接种,但对非活疫苗的应答率可能会下降,不建议使用活病毒疫苗进行接种
14.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未知利妥昔单抗是否损害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输液反应后,状态稳定的患者方可驾驶或操作机器
15.肝损伤肾
利妥昔单抗在肝肾损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
16.利妥昔单抗不相容性
未观察到美罗华与聚氯乙烯或聚乙烯袋或输液器之间的不相容性
(以上内容参考自美国FDA官网利妥昔单抗药品说明书英文版2022.08)